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司法实践的规定,您所需计算的项目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死亡赔偿金:该金额以
一审法庭所在地区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基准进行计算,标准为每
满二十年支付一次,但对于60周岁及以上的
被害人,由于其年龄增长将导致年限缩短;而对于75周岁及以上受害者,其
赔偿期限则仅有五年。
2.
丧葬费:丧葬费用的计算依据为一审法庭所在地区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
工资水平,标准为六个月份。
3.被
扶养人生活费:若被扶养人尚属未成年,其赔偿期限应计算至18周岁为止;如被扶养人丧失了劳动能力并且没有其他经济来源,那么其赔偿期限最长可以达到20年。同样,对于60周岁及以上和75周岁及以上的被扶养人,其赔偿期限会适当缩短。
4.
家属交通费:在处理该交通事故中,原则上来讲,给予家属的交通费用不应超过三人的合理交通费用支出;但如果超出了这一范围,我们将会对超额部分的开支进行计算。
5.家属住宿费:在处理该交通事故中,原则上来讲,给予家属的住宿费用不应超过三人的合理住宿费用支出;但如果超出了这一范围,我们将会对超额部分的开支进行计算。
6.家属
误工费:在处理该交通事故中,原则上来讲,给予家属的误工费用不应超过三人的合理误工损失;但如果超出了这一范围,我们将会对超额部分的开支进行计算。
7.
精神损害抚慰金:由于一审法庭所在地的经济发展情况各异,因此
精神损害赔偿的具体数额也会有所差异。
8.抢救费:这一费用的计算将根据实际产生的金额来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
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
医疗费、
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
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