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
行为人实施了
行贿行为且金额为五千元人民币,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并不需要承担相应的
刑事责任。具体而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明确规定,行为人若为获取
不正当利益而向
国家公务人员进行
行贿活动,其
涉案金额须达到三万元以上才会依法被认定为
行贿罪,并需按照相关
法规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因此,对于行为人实施行贿行为且金额仅为五千元人民币的情况,由于尚未达到法定的
犯罪标准,故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也不会面临
判刑的风险。
《最高人
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
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
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一)向三人以上行贿的;
(二)将
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
(三)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四)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的;
(五)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的;
(六)造成
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