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企业与雇员签订了正式的
劳动合同时,假若雇员遭辞退后,理应有权要求企业履行劳动合同,甚至获得相应的
经济补偿或
赔偿金,然而这取决于企业解聘雇员的原因是否合法合理。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企业享有单方面解除雇员合同的权力,但必须在雇员出现法定过错情况下,例如严重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制度等行为,此时雇员因上述原因被解雇时,便可依法索求经济补偿。反之,若企业以非法理由辞退雇员,那么雇员不仅有资格要求企业继续
履行合同,还能要求其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
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
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
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