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所规定,涉及到
工伤康复这一环节,其相关费用将按照责任区分,由
工伤保险以及用人单位分别承担相应比例的金额。详细而言,在对工伤作出明确认定之后,如果受工伤者属于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工伤工作者范畴之内,那么在工伤康复期间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以及工伤康复中心为了使工伤职工得到更好地治疗而需要的符合相关规定的费用,便都将由
工伤保险基金来进行支付;
然而,若该工伤员工并未参保,那么当上述费用发生时,就需由用人单位支付。
《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
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
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
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