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员工正式辞去工作职务后,其所在的企业机构将会停止为该员工缴纳社会保障金,从而导致所缴纳的
医疗保险进入冻结阶段,此时,这部分医疗保险是无法进行
经济补偿的。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个人账户部分的资金余额仍然可以被合法地使用。只不过在这个阶段,医疗保险的报销功能暂时失效罢了。若员工选择将
医保卡中的所有余额全部提取出来,这只有在办理
社保转移手续、注销本地社保账号的情况下才能实现,而在此过程中,社保卡将无法继续使用。在离职之后,如果医疗保险尚未进入冻结期或已成功完成转移手续,那么该员工仍可正常使用
医保;反之,若医疗保险已被冻结,则无法再行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
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