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之规,对于
犯罪行为人犯下的
强奸罪,其应受
刑罚最低限度为三年以上、最高期限为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不等。若该犯罪
行为人主动投案认罪,则可依法获得从轻或
减轻处罚的宽大处理。
然而,具体的刑期长短需视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而定。若犯罪行为人的
自首情节轻微,那么他有可能被判处较短的刑期,甚至有可能在
法定刑以下受到相应的惩罚。反之,若犯罪行为人的自首情节较为严重,那么他有可能被判处接近十年的有期徒刑。
然而,鉴于我们并未获取到关于自首情节及案件详情的具体信息,因此无法给出确切的刑期预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
暴力、
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
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
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