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首都
北京,若您拥有至少15年的
社会保险缴纳历史,那么在到达
法定退休年龄之后便有资格领取
养老金。这份养老金实际上分为两个主要部分:基础养老金以及个人账户养老金。
关于基础养老金,其具体计算过程较为繁琐,主要取决于个人的
缴费基数以及所涉
缴费年限这两个至关重要的因素。举个典型例子来说明这种算法:假使我们以北京市现行的养老金计发基数作为参考依据(11500元),根据平均缴费指数分别设定为0.6、1.0或3.0之后,对应的基础养老金领取金额更是不尽相同;分别可领取到每月1380元、1725元及高达3450元的福利待遇。请注意,以上规模仅供参考,实际情况可能因个人情况而异。
此外,具体的个人账户养老金也受制于个人账户累积余额及
退休年龄所决定的计发月数两个因素。比如,当我们参照60岁的退休年龄进行测算时,个人账户养老金则可享受到分别为每月702元、1170元以及3510元不等的待遇,这完全取决于个人账户累积数额的多寡。因此,经过上述两种综合考虑,每月实际可领取的养老金总额分别为2082元、2895元,甚至可能高达6960元之巨。在此特别提醒您,所有上述指数都是在充分考虑一定假设条件的情况下进行计算得出,如并不包含
利息计算在内,亦不牵扯缴费基数增长因素等,实际情况或许与此略有出入。除此之外,对于不幸身故之人而言,还有与其
家属相关的丧葬
补助金待遇,该项福利待遇的发放标准为两个月的北京市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
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
养老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