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刑事实务中,
犯罪嫌疑人若被采取了
刑事拘留措施,那么其最终是否需要进入
起诉阶段,取决于诸多因素,包括案情的复杂程度等。刑事拘留作为一种强制性的程序手段,通常用于确保后续的调查、起诉以及审理能够有序地推进。如果公安部门在充足的调查之后,认定该名犯罪嫌疑人确实触犯了相关法律
法规,那么他们将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请求
批准逮捕或将
案件移交至检察机关进行起诉。而人民检察院在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之后,如果认为具备
起诉的条件,则会向人
民法院提交
公诉书。反之,如果公安部门认为该名犯罪嫌疑人并未构成
犯罪,或者无需承担
刑事责任,那么他们有权撤销案件,或者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
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
犯罪事实清楚,
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
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的,应当记录在案,随案移送,并在起诉意见书中写明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