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对于此前基本
养老金低于统筹范围内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2513元/月(此范围不包含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军队
转业干部以及原工商业者)的
退休人员,将依据其个人的
缴费年限作出相应调整,同时也会依
工龄给予适当补贴,以体现公平性。
具体来说,对于缴费年限达到30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我们将会为他们每月额外增发45元;而对缴费年限达到20年但不足30年的退休人员,我们将按照每月40元的标准进行调整;对于缴费年限分别达到10年、20年但尚未达到20年的退休人员,则按照每月35元的标准调整;对于缴费年限未达10年的退休人员,我们会按照每月30元的标准进行调整;
至于那些身为建设
征地农转工的退休人员,即便缴费年限不满10年,他们也能享受到每月35元的额外补贴。总体而言,在经过此次调整之后,每位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所得不会超过2773元/月。
其次,我们将按照每位老员工的工龄长度发放相应的补贴,即每工作满一年的老职工可获得100元的补贴,以此类推,使得工作年限10年及以上的退休员工可以得到1000元的养老金回报,工作经验20年及以上的退休员工可领取到2000元的养老金,工作年限30年及以上的退休员工能够领取到3000元的养老金,而工作年限长达40年的退休员工则能得到4000元的养老金。当然,无论这些员工属于高级技工、中级技工还是普通工人等不同职级,他们所享有的
退休金待遇都是完全相同的。同样地,我们也期望所有公务员不管职位的高低差别,都能享受到平等的退休金福利。
最后,自,我们将会针对12月31日前已完成退休申请审批程序的人员,按照他们的缴费年限(包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包括折算工龄)来调整基本养老金数额,这其中也包括了一部分来自机关、财政全额供款和差额供款事业单位的
劳动合同制工人。具体来说,对于缴费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满一年的缴费年限,我们就会为他们增加3.5元的基本养老金;而被鉴定为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退休人员(不包括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将增加35元的基本养老金;若被认定为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他们每人每月将发放52.5元的基本养老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
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
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
养老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