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基础上,法庭程序将遵循以下步骤进行:
首先,
立案之后,需要向被告发送
起诉状副本;
其次,被告有15天的时间来准备答辩;随后,法院将会安排开庭日期并组织合议庭进行讨论;
最后,经过合议庭的审议,作出判决,并将
判决书送达给
当事人。若当事人对判决结果持有异议,可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提出上诉。
关于
简易程序的案件,其最长
审理期限为三个月。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在开庭过程中保险公司未能出席,也不会影响
诉讼程序的正常推进。一旦判决书正式生效,当事人只需携带判决书及个人
身份证明文件,开设一个银行账户,前往保险公司的理赔部门申请
赔偿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
被告人、
自诉人、
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通过原审人
民法院提出上诉的,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连同
案卷、
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直接向第
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交原审人民法院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