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针对
误工费的
赔偿依照受损人员的实际收入损失为基础进行计算。具体的赔付额度与遭受损害方的收入水准以及误工期息息相关。下述这些因素可能会影响到误工费的
赔偿金额:
1.受害者的收入情况:若遭受损害方拥有稳定的收入来源,那么误工费的计算将依据他们实际减少的收入加以确认;
然而,若是遭受损害方并未拥有固定的收入来源,但却能够提供
证据证明其近三年内的平均收入情况,那误工费就将参照其误工天数乘以最近三年内的平均日均收入水平(即每天获得的收益)来进行计算。倘若遭受损害方无法有效地证实其最近三年内的平均收入状况,此时误工费的计算方式便变为由误工天数乘以受诉法院所在地区同行业上一年度工人的平均
工资(即每天获得的收入)。
2.误工时间:正如
医疗机构所开具的证明文件所示,损害方的误工时间是通过这种方式来准确计算出来的。倘若遭受损害方因为受到伤害而导致长期无法工作,那么误工时间便可从认定残疾的前一天开始算起。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
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
医疗费、
护理费、
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
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
丧葬费和
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