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可认定为
暴力侵犯他人行为情节较轻微:
1.由于亲属、邻居或工作伙伴之间的争执引发的暴力事件,双方都对冲突行为有责任;
2.发生在校园内的学生间的互相
斗殴,且造成的
人身伤害程度相对轻微;
3.施暴者的暴力行径是因为受害者事先存在不当行为所导致;
4.人身伤害的程度较为轻微;
5.其他具有轻微程度的情节。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
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