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
工资发放错误情况下的
追讨问题,这无疑构成了
劳动争议的范畴。作为
劳动者,如果发现用人单位在工资发放环节出现失误,有权对其提出
追究责任的要求;
同时,也可选择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进行举报投诉,或者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通过劳动仲裁机构进行合法合理的维权行动。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国家制定的关于工资、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等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过程中所产生的争议,同样被视为劳动争议的一部分。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
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
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
除名、辞退和
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
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
劳动报酬、
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
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