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需要明确表明,您的
专利申请系发明类型,且目前已顺利步入到了第二个重要阶段——实质性审核阶段。
其次,针对
发明专利申请这一特殊事务,
专利机关通常会发出至少一份审查意见通知书,同时亦规定了对应的回复期限,请您务必遵守相关规定。在此之后,若专利局经过详细审核,判断您所提交的专利申请满足授权资格,那么实质性审核阶段便告结束,专利局将向您发送正式文件,告知您将进行授权手续的登记。因此,结合现有的法律状况分析,贵方的专利申请很有可能尚处在实质性审查环节尚未结束的过程之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专利法》第三十五条发明专利申请自
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
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
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