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方现行的法律制度,任何涉及开设赌场的行为都被视为严重违反
公共秩序的
犯罪类别。开设赌场罪的基本定义是实际实施了聚集众多人群进行赌博、建立或者经营专门用于赌博的场所等行为,且这种行为的本质带有很大程度的营利性质和个人主控性。
具体来说,开设赌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形式:以盈利目为导向,并且以
行为人本人为主导,通过设立、
承包、租赁等方式,将特定场所专门用于赌博活动。
此外,即使提供赌博工具供他人参与赌博,只要该场所是公开的,也不会对
犯罪构成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
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
处罚金。
【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
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