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奸罪的
刑事追诉
有效期,其范围在五年至二十年间变化不定,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案情来进行细致深入的解析。按照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
法规,对于一般的
刑事犯罪行为,在经过以下几个期限之后,便不再具备被提
起诉讼的资格:
首先是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的,这类案件的追诉有效期为五年;
其次是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这类案件的追诉有效期为十年;
再次是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这类案件的追诉有效期为十五年;
最后是法定最高刑为无期
徒刑或
死刑的,这类案件的追诉有效期为二十年。
然而,如果在二十年后仍有必要对该类案件进行追诉的话,则需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方可继续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