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对于涉及到
醉酒驾驶导致他
人死亡的情况,保险公司将不负任何责任。这里所说的醉酒驾驶,具体指由于饮酒的原因而使得
当事人的个人意识被完全或者部分地丧失直至无法正常控制自己的行动,从而在这一状态下实施了
驾驶机动车辆的行为。
然而,如果醉酒驾驶者在行进过程中无意撞到了他人且导致其不幸身亡,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只会对伤者进行必要的抢救费用的垫付,但并不会承担其他的
赔偿责任。
关于醉酒驾驶的
法律定义,它主要是指由于饮酒的原因而使得当事人的个人意识被完全或者部分地丧失直至无法正常控制自己的行动,从而在这一状态下实施了驾驶
机动车辆的行为。当醉酒驾驶引发交通事故,导致他人死亡时,保险公司只会对伤者进行必要的抢救费用的垫付,而不会承担其他的赔偿责任。
此外,
机动车与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时,如果没有
证据表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存在过错,那么机动车一方就必须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但是,如果有确凿的证据显示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确实存在过错,那么根据过错的严重程度,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可以相应地予以减轻;
最后,如果有证据证明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所致,那么机动车一方则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
被保险人故意制造
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
受害人的
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