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若保险公司始终未予相应的
赔偿,受害方可将
肇事方与保险公司共同列为被告提起
诉讼程序进行处理;
(2)另外,
受害人亦可选择单独向保险公司提
起诉讼,在此过程中需提供对方车辆的相关证件(驾驶证、行车证及购车凭证等)、
事故责任认定书以及证明各类费用开支的原始票据等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
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
医疗费、
护理费、
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
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
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
丧葬费和
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一条
被
侵权人死亡的,其
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
侵权责任。被侵权人为组织,该组织分立、合并的,承继权利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被侵权人死亡的,支付被侵权人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人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费用,但是侵权人已经支付该费用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