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3至5岁儿童的
抚养权归属问题,遵循的是“最大程度保护
未成年人权益”的基本原则。在
离婚案件中,法院在裁决
孩子抚养权问题时,往往参考以下三点重要准则:
1)若子女年龄未满两周岁,则以让母亲直接承担
抚养责任为优先考虑;
2)若子女年满两周岁,且父母无法就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法官将依据各方面具体情况,尤其注重以保护未成年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进行裁判;
3)当子女已经年满八周岁之际,法院需尊重并考虑他们自身的真实意愿。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