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当事人被采取
取保候审措施之后,其最终是否需要被判处实体刑,这完全取决于所涉案件的具体案情。取保候审制度是我国
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项重要的
强制措施,主要是为了确保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能够自觉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与审理工作,同时也为公正、高效地推进
诉讼程序提供了有力保障。
然而,它并不能单独影响到最终裁决的刑期长短。实际上,法院能否对当事人作出实际性的较长
刑罚,还需要依照案件事实、
证据材料以及相关法律
法规等因素来进行综合评断、权衡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