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保险法》之相关
法规,投保人和被保人皆应在
保险事故发生之后尽速进行电话或书面的
报案处理。因为若因迟延报案而使得保险公司对于责任的判断产生困难或无从判定,那么,保险公司将有权对不可确定责任的部分不予
赔偿。甚至,在某些产品的具体条款中也有明确规定,对因投保人/被保人未及时报案导致保险公司需额外投入调查资源以及相关费用的部分,则应由投保人/被保人自行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
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