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关于
民间借贷相关的法律问题解答:
首先,若作为民间借贷的
出借人,收到了法院的
传票,但未能按时出席聆讯,那么依照我国法定程序,出借方可能面临被法院进行
拘传的风险。
同时,我们提醒,一旦法院作出判决,如
借款人仍未按照法律规定在
债务履行期间内履行其应尽义务,那么债权方有权向法院提出
强制执行申请。
其次,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即使借款人并无足够的财产用以
执行法院已生效的判决,且其本人亦拒绝主动履行生效判决所阐明的义务,这就意味着借款人将被记入不良的信用记录之中,且可能受到诸如限制高消费以及出行境地等形式的惩罚措施,更有甚者,可能招致
司法拘留的
处罚。
最后,值得注意的是,如果由于借款人具备履行能力却拒绝履约,这种行为已达到构成
犯罪的程度,即涉嫌构成“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人
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
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