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非运营性质的货车具备货物承载能力,然而其用途仅限于车主个人使用领域之内。因此,对于个人日常生活所需而购买的小型货车而言,是无需办理运营业许可证件的。
然而,若有其他非运营性质的车辆在未取得运营业许可证件的情况下,擅自进行运输业务活动,则将面临由交通管理部门处以五百元至两千元不等的罚款
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货运
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
违法状态消除。
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