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作为一项重要的
刑诉法律制度,是为了确保案件调查过程中的公正性和透明度而创设的。在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未被
逮捕时,申请取保候审的目的在于防止他们逃避侦查、
起诉以及审判,同时也赋予了他们一定的自由空间去适应
诉讼程序。对于这类被控告的
当事人来说,只要他们能够提供适当的
担保人或者缴纳一定数额的
保证金,就有可能获得取保候审的机会。
取保候审的具体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首先,由申请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
民法院等司法机构提出申请;
其次,司法机构会对申请进行严格的审查,以确定是否符合
取保候审的条件;
最后,如果申请得到批准,申请人将与执行机关签署取保候审决定书,并根据要求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
在
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例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不得与特定人员会面或者通信等等。这些规定旨在保障案件的顺利进行,维护社会
公共利益和个人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