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
医疗事故责任问题时,如果被判定为十级的情况下,
赔偿项目包括:
首先是住院伙食补助费,需按照事故所在地国家机构一般员工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进行计算;
其次,残疾生活补助费则要依据
伤残类型以及事故当地居民的年均生活费用情况来设定,从定残的那天开始,最多可支付三十年的金额作为
补偿金;
最后,还会涉及到一些与此项事故相关的其他合理花费。
《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
医疗费:按照
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
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
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
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