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强奸罪被
批准逮捕后,通常情况下,会在大约三个月时间内作出判决。这个过程始于检察院批准逮捕,经由公安机关展开侦查,该阶段的
侦查期限通常为两个月(若案情复杂,经检察院批准,可延长至三个月)。接着案件进入检察院
审查起诉环节,审查起诉的一般期限为1个月(但根据实际案情需要,亦可适当延长)。若检察院认为
证据尚不充足,无法构成完整的证据链条,有权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
补充侦查。公安机关需对此类案件的案情及证据进行进一步梳理,并再次提交检察院,由检察院向人
民法院
提起公诉。法院在收到检察院移交的
起诉材料后,通常会在1个月内进行审理。
《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
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
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
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
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
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