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家法律的相关规定,赌博在我国被明文禁止,对于赌博所引发的一系列行为,包括赌资、赌债等皆无法律上之保护效力。赌博活动既无法得到法律的认可与保护,并且在特定时刻,其视为无效的社会活动,自然也就无法产生具有法律约束力的
债权债务关系。进一步而言,赌债作为非法
债务以及无效债务的代表,赌债的“
债权人”并无权利
向法院提起诉讼,并且如果有人试图以赌债为由进行
起诉,那么法院将会拒绝进行审理。
然而,如果有人企图以民间借贷或者其他.名义在法院提出所谓的“赌债”请求,那就会构成严重的虚假
诉讼行为,同样是一种
违法的行径。因此,赌博不仅是一种严重的
违法行为,同时由此产生的债务也无法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在此,我们衷心劝告广大人民群众,要自觉远离赌博活动,爱护自身权益,严格遵守国家法律
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七十条以营利为目的,
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
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