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所述,被采取
取保候审措施后,一般情况下,审判时限最长至多不超越十二个月方可开庭举行审理活动。然而,取保候审实际上与审理活动并无直接关联。通常而言,若相关
证据材料完整充分,法院可在三个月内安排开庭事宜,具体时间安排需视实际情况而定。
《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