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人员右手无名指少了一节,能否依据该情况评定为
十级伤残?这需要参照我们提到的那番伤情,结合《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
工伤与
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24)中的
十级伤残标准第5项的详细规定来看待,也就是"除大拇指以外的任意一只手指的远端指间关节发生离断或者功能丧失"的情况。这种情形下,
伤残等级大致可定在十级左右。
对于
工伤事故造成的十级伤残,受伤
劳动者有可能享受到以下特定的
赔偿待遇。
首先,从
工伤保险基金这个层面来说,受伤劳动者能够领到根据伤残等级发放的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更具体地说,若一名劳动者被确认达到十级伤残程度,那么他/她就有资格领取相当于七个
月工资水平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此外,除了上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之外,受伤劳动者还有机会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
补助金和一次性
伤残就业补助金。这些都是在工伤事故中,受伤劳动者可以享有的法定补偿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
工资,
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
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
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