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陷
刑事拘留困境的
当事人若欲申请获得取保候审的许可,通常须满足以下两项必要条件:
首先,需
保证自身不会逃避侦查、
起诉及审判程序;
其次,不得对社会安全或
公共秩序构成威胁。相关亲属或辩护律师可依照法定程序向办案机关提交申请,同时需提供合适的
担保人选或者交纳一定数额的
保证金以作为
担保。而审批工作则主要由公安机关承担,具体的审核期限难以精确预测,不过,尽早准备齐全所需的材料与证明文件无疑至关重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