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保险拒赔之后的
诉讼时效问题,其具体期限须依据所投保的
保险合同类别加以明确界定。对于属于人身保险类型范畴之内的人寿保险合同而言,此类保单的被保险方或受益人在具备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条件时,需在法律规定的最长两年内提
起诉讼,且该期限从
当事人得知或理应知晓
保险事故发生之日开始计算。
如若所投保的并非人身保险类别的保险合同,则其向保险公司提出的要求
赔偿或支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为短短地两年,同样是从当事人获悉或理应知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开始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
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
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