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试用期内解聘员工与一般
雇佣关系结束后的解约过程并无差别,均需满足员工未曾违规
违法公司相关章程的前提条件。当双方
劳动关系解除时,雇主有责任支付相应的
经济补偿金,具体金额为每服务一年支付相当于一个标准月薪资的金额,对于不足六个月的服务期,按半年计算;
然而,试用期内雇主仅能设定最长不超过六个月的期限,因此在此期间的解约将仅需支付半个月的标准月薪作为
经济补偿。若雇主未能提前一个月向员工通报解约讯息,则需要额外支付一个月的标准月薪。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
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
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三倍的,向其
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