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存在洗钱活动,即构成
刑事犯罪的嫌疑,然而,所有刑事
违法行径皆受制于追诉时限。依
刑法对于
洗钱罪责之量裁标准,其
追诉期限常定为5至10年不等。若涉案之人实施首次洗钱后在该期限内并无再次触犯,则极有可能不再受到追究;反之,若存在持续性的洗钱行为,则应自涉案人最后一次进行洗钱之日起计算追诉期限。
《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
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
徒刑、
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