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自然股东,您将有义务履行如下职责:
1、按照规定期限内全额缴纳所需认购的股份;
2、严格遵守各项法律
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
3、坚决避免滥用公司的
法人资格和独立地位;
4、在公司面临
破产清算的情况下,您将仅需以自身
认缴的
出资额为限承担相应的责任。
《
公司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
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
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
有限责任损害公司
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
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
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
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