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护照及其他出入境证件,以及驾照等重要证件,可能会有必要由公安机关临时保存。这是为了防止
犯罪嫌疑人伺机逃跑,然而对于那些实际上无法成为逃匿途径的相关文件例如社会保障卡,则不会予以扣留。在
取保候审期间,我们恳请您严格遵守法律
法规,若欲进行跨地区活动,必须获得公安部门的批准,未经许可仍需留在原处,否则
保证金将被依法没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被
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
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
证据或者
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
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