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动
刑事诉讼再审程序的必备要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如果发现了新的
证据,能够使原来的判决和裁决被推翻,那么就可以启动再审程序;
第二,如果最初的判决和裁决所依赖的重要证据不充足,也可以作为启动再审程序的理由;
第三,如果最初的判决和裁决在适用法律上出现了明显的错误,同样可以作为启动再审程序的依据;
第四,如果法院在处理案件时违反了法定程序,可能会对案件的公正
判决和裁定产生影响,这时也可以启动再审程序;
第五,如果
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存在
贪污受贿、营私舞弊、
枉法裁判等
违法行为,也可以作为启动再审程序的理由。
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当
当事人及其
法定代理人、
近亲属提出的
申诉满足以下任一情况时,人
民法院应当重新进行审判:
首先,如果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实存在错误,并且这种错误可能会影响到定罪
量刑的结果;
其次,如果用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够真实、充分,依法应该被排除在外,或者是证明案件事实的
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
最后,如果原判决、裁定在适用法律上出现了错误。
《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违反法律规定的
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