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贵方的土地遭受他人
非法侵占之际,可考虑采取以下几种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首先是通过协商方式来寻求有效解决方案,你应该先尝试与
侵权者进行面对面的沟通讨论,明确提出你的诉求,强烈要求他们立刻终止
侵权行为并无条件归还所侵占的土地资源。
若协商未能奏效,接下来便可向附近的村庄委员会或者乡(镇)人民政府
递交调解申请,以便借助第三方力量来促进双方达成共识。然而,如果调解也无法解决问题,那么就只能毫不犹豫地向县级及以上级别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正式的
行政处理申请。若再经过上述程序后仍然得不到满意结果,则可以向有
管辖权限的人
民法院提交
诉讼请求,坚决捍卫自身的权益。另外,在整个维权过程中,务必保持清醒头脑,积极搜集有关的
证据材料,例如
土地承包合同、
土地确权证等等,从而为自己的
申诉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你还可以选择先尝试递交给农村
土地纠纷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最后,如果因为土地被侵占而带来了实际的
经济损失,那你完全具备资格向侵权者索取相应的
赔偿金。要特别提醒你的是,由于每个地方的具体情况和适用的法律
法规都存在差异性,所以在寻求法律帮助的时候必须结合实际情况慎重斟酌并选择最为适宜的解决策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
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
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
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
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
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
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
管辖。
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
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