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罪位列于
公诉案件之列。
根据我国现行的《
刑事诉讼法》之规定,对于对社会秩序及国家利益造成严重危害的
犯罪行为,如强奸罪等,应由我国法律机构——人民检察院负责代表国家
提起公诉,而非由
被害人自行直接向法庭提出
起诉。因此,对于此类强奸案件的调查与
追责工作,是由我国政府的司法机关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自主、独立地进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
报案、控告、举报和
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
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
犯罪事实需要追究
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
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
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