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险公司因各种原因而拒绝对保户进行赔付的情况下,投保人是有权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维护自身权益的。
具体来说,他们可以尝试以下几种途径来争取获得合理的
赔偿:
首先,通过与保险公司进行友好协商,以期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赔偿方案;
其次,若协商无果,投保人还可选择将争议提交给保险公司所隶属的仲裁机构进行裁决,
仲裁结果具有法律约束力并可
强制执行;
最后,若前两种方式均未能解决问题,投保人有权向当地法院提
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定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
《
保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投保人对
保险公司理赔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据
保险合同约定或者与保险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
申请仲裁或者向人
民法院提起
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