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车主无过失的情况下,针对
交强险,其是不能够拒绝提供理赔服务的。
根据相关
法规,交强险必须在规定的额度范围内承担相应的
赔偿义务。
然而,在商业险方面,若并未购买不计免赔附加险种,在车主无过失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有权拒绝为该车辆进行赔偿。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
被保险人故意制造
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
受害人的
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
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