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双方缔结的合法有效婚姻关系尚未解除的期间内,得到以下各类来源之财物,皆依法应属夫妻共享共有,其中包括:
(一)由各自工作所获得的
工资与奖金;
(二)通过生产、经营活动所产生并取得的收益;
(三)因
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和转让而获取的收益;
(四)从
继承或受赠而来的财产,但需排除本法律第十八条第三项中所明确规定的例外情况;
(五)其他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享共有的财产。对于这些共享
共有财产,夫妻双方享有同等的处置权利。如果您新购买的车辆并未涉及到使用
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支付,那么这辆车便属于您个人的私有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
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
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
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