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
投标的整个过程包含以下步骤:
1.项目
招标委员会构成;
2.发布招标通知;
3.进行资格审查;
4.设定招标价格;
5.公告招标信息;
6.举行开标仪式;
7.评审及确定中标者;
8.签署
采购合同。
2.竞标过程包含以下步骤:
9.获取招标详细资料;
10.准备投标文件;
11.提交相关材料(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
12.支付相应费用(标书费以及投标保障金);
13.等候投标结果;
14.得知中标情况;
15.获取中标通知书;
16.正式
签署合同;
17.履行采购协议;
18.收回合同履约保障金。
至于招投标所需的时间,一般情况下至少需要半个月的时间,包括招标文件发布、七个工作日的公示期、开标仪式、供应商确定及中标公示等多个环节。如若采用竞争性谈判或询价、单一采购等方式,则实际操作可能仅需一周即可完成。
《
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第二十七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招标项目属于建设施工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和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等。
第二十八条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