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后工资是将员工在税前报酬中扣除诸如社会保障金(包括基本
养老保险、基本
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以及
工伤保险等)以及
住房公积金中个人应缴部分之后,再减去
个人所得税,最终得到的实际可支配
工资收入。
值得注意的是,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中的个人缴纳部分均被视为税前列支项目。因此,无论税后工资具体数额为何,这便是公司实际向员工支付的工资总额,无需额外扣除任何其他费用。换言之,税后工资即为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金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
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
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