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迟延履行金的计算方式,通常由
判决书、裁决书以及其他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书所设定的履约期限截止日起开始进行。
根据相关法律条文,如果被执行者未能按期履行上述文书中所指派的各项义务,那么他或她将有义务支付迟延履行金。具体而言,其计算公式主要包括欠款总额乘以万分之一点七五,再乘以
逾期履行的天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
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
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
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