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精神疾病患者之间的
斗殴事件中,警方应依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
法规之规定,对其实施强制性的
监护人员监管措施。
同时,受伤一方有权向该患者的监护人索取相应的经济补偿,此时,公安机关亦可提供必要的协助和调解服务;但考虑到这类人群被法律认定为具有限定性
民事行为能力或缺乏完整的民事行为能力,因此无法追究他们的
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十八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
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
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
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