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保险机构会在三个工作日之内发出拒绝理赔的相关通知。保险事件发生之后,如果投保人、被保人和受益人都提出了索赔申请,但是经过核实之后发现这些申请并不符合
保险合同规定,那么保险机构需要在确定该事项之日算起的三个工作日之内向申请人发出拒绝理赔的通知书,并且详细解释拒绝理赔的原因。而对于那些确实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之内的索赔申请,在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协商制定出理赔协议之后,保险公司应该在十个工作日之内完成赔付款项的支付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
保险法》第十七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并可以就保险标的或者
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