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您需要撰写一份详细完整的
诉讼状,并向相关
司法机关提交;
其次,经过审查后,司法机关会将包含您诉求的诉讼状副本交付被告过目,以便其了解诉讼内容;随后,被告有十五天的时间来准备
答辩状,并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给司法机关;在此期间,司法机关也会在五天之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给原告,以确保双方都能充分参与诉讼过程。若被告未能按时提交答辩状,并不影响诉讼进程的正常推进;接下来,对于决定
开庭审理的案件,司法机关会提前三天通知
当事人,并通过公告形式向社会公布;在法庭调查环节,包括了当事人的陈述、告知证
人的权利与义务、
证人出庭作证、宣读未到场的
证人证言、展示
书证、
物证以及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等多个方面;而在法庭辩论环节,则包括了原告及其
诉讼代理人的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的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发言或答辩,以及各方之间的相互辩论。法庭辩论结束后,审判长会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顺序,依次征求各方对案件的最终意见;
最后,根据法庭辩论的结果,司法机关应依法做出判决。在判决之前,如有可能进行调解,仍可进行调解工作,但若调解失败,必须立即做出判决。判决宣布之后,整个
诉讼程序即告结束。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
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
民法院受理
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
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