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例如
醉酒驾车、无照驾驶、吸食毒品后驾驶,或者是驾驶员蓄意制造交通事故,尽管上述行为可能违反了道路安全
法规并
涉嫌犯罪,但只要发生的交通事故符合《
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条例》规定的赔付范围和原则,那么作为
交强险的保险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仍需对受伤害者所遭受的人身权益损失进行
赔偿。
然而,在完成赔偿手续之后,其享有向
肇事方追偿权利,以弥补自身的
经济损失。
《机动车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
被保险人故意制造
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
受害人的
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
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