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后驾车逃离现场所导致的车辆损失,其数额应当依据实际遭受的
财产损失来确定。当
机动车辆引发交通事故并对他人财产造成损害时,若经查实该机动车辆负有全部或
主要责任,首先应当由对该机动车辆办理了
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在其强制保险责任额度内进行
赔偿;如果仍然存在未能得到完全补偿的部分,则应由为该机动车辆办理了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公司,依照
保险合同的具体规定进行赔偿;
然而,若该机动车辆未曾购买机动车商业保险,那么剩余的
赔偿责任将由
侵权行为人自行承担。
《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
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