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法中并未对此作出明文规定,由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千差万别,因此在侦查工作结束之后,应当依法将相关材料移送至检察机关进行
审查起诉。此项工作的完成通常需要耗时约两月之久。
此外,适用
取保候审措施的期限原则上不应超出十二个月之久。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对于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最长持续时间不得超过十二个月;而采取
监视居住措施的,持续时间则不得超过六个月。对于已经被
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其
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若案件情节较为复杂且期限已届满仍无法结案的,可由上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的侦查羁押期限。
《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
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
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
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